首页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

关于梅州市梅县区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草案)的征求意见

时间:2021-03-30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梅县区实际,制定本标准(草案),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7个工作日。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办法有异议,请径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反映,并以书面形式说明异议的内容和事实根据。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以便联系。

  公示网站: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网

  公示时限: 2021 330日至48(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2586758

  邮寄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41号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梅州市梅县区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起草说明.pdf

关于梅州市梅县区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征求意见草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