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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成立梅县区鳄鱼嶂县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意见

时间:2019-04-25   来源:梅县区环境保护局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州市梅县区成立梅县区鳄鱼嶂县级

自然保护区评审意见

 

2019年4月17日,梅州市梅县区农业农村局在梅县豪生大酒店组织召开梅县区鳄鱼嶂县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专家及县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会议,对梅县区鳄鱼嶂县级自然保护区成立进行了论证、审查、评审。与会代表和专家经听取技术报告编制单位对总规说明和评议,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梅县区鳄鱼嶂县级自然保护区(下称“鳄鱼嶂保护区”或“保护区”)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叶田村、径心村和赤岭村三村交界处,保护区总面积为684.00hm2,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 #39;56.7"-116°5 #39;31.3",北纬23°56 #39;19.6"- 23°58 #39;42.9"。保护区处于广东四大山脉之一的莲花山山脉中段,最高峰为鳄鱼嶂,海拔972.8m,东北距离粤东第一高峰铜鼓嶂(1559.5m)约35km,东南距丰顺县县城25km,距梅州市市区40km,西距广州市400km。保护区属于“自然生态系统”类别的“森林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水源涵养林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

二、建立理由

(一)2012年,由于梅县鹿湖山县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受到严重破坏,失去保护价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函〔2017〕371号)的规定,2012年5月梅县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撤销鹿湖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由梅县区农业农村局(原梅县区林业局)在梅县区畲江镇新建一个不小于原来面积、不低于原来级别的自然保护区,梅县区鳄鱼嶂县级自然保护区即为该新建立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684.00hm2

(二)鳄鱼嶂自然保护区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叶田村、径心村和赤岭村三村交界处,山高林密、人迹罕至,区域内森林覆盖率超过99%,原生的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森林植被占森林总面积90.69%,是研究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植被演化的珍贵自然遗产,对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涵养水源和生态环境净化均具有重要意义。保护区初步记录有野生维管植物156科465属911种,有珍稀濒危野生植物6科15属17种,包括金毛狗、苏铁蕨、樟、半枫荷等,初步记录有陆生野生动物12目40科77种,有国家I级重点保护动物1种、Ⅱ级重点保护动物3种等,可见保护区森林资源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是动植物栖息的天然场所,也是重要的自然基因库,其对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具有较重要的意义。保护区是广东莲花山山脉的中段,对莲花山山脉各山峰、各自然保护地的串联具有重要意义,是连接梅州、揭阳、汕尾、惠州等区域的重要生态廊道,具有极为重要的保护价值。

(三)根据文献资料查阅,保护区内群山环抱,林木苍翠,沟谷纵横,溪流遍布,构成了复杂多样的地貌格局,为不同的植物生长和动物栖息繁殖提供了优越环境条件。保护区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加强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人文景观的保护和管理,充分发挥自然资源效益,维护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是一个保护性较强、保护对象多样、保护价值较高的森林生态系统类自然保护区。保护区的建设可对广东省生态建设与管理的补充与完善,保护区具有集保护、管理、建设、监测、科普、示范推广于一体的潜在能力。如设立自然保护区,调查研究保护区内森林生态系统自然地理条件、动植物本底资源等内容,可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参考;有利于保护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的森林生态系统和梅江水源地,维护保护区的原始性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和改善生存环境,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保护区的规范建设、高效保护、科学管理、生态监测的示范功能。

三、综合评审意见

根据梅县区县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的代表和专家的评审意见,自然保护区建立申请材料内容完整,文本规范,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评委会同意该自然保护区的建立。

 

 

 

梅州市梅县区县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代章)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