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发布了《关于征求〈梅县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梅县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梅县区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截至2024年5月30日公告期满,未收到任何修改意见。
特此公告。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