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梅市公积金委〔2024〕4号)规定,购买拆迁安置房超出置换面积的,在购房一年内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购买超出置换面积部分所需费用。比如:拆迁安置房产权调换面积为120平方米,购买140平方米,每平方米为3100元,则可提取额度为(140-120)*3100=6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