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回应关切

请问粤价[2007]186号文是否有效?

时间:2025-07-31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问:粤价[2007]186号文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仍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