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销售已有工厂出具合格检测报告的电热驱蚊液,近期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发现某批次料体不合格,销售方配合生产方下架问题并召回。请问作为销售方在拿到有合格检测报告的产品会判定产品是合格品,不会再每批送第三方检测,直到被抽查才知道是不合格产品。请问此情况是否属于销售伪劣农药并按《农药管理规定》处罚呢?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谢谢您的留言。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电热蚊香液属于农药,若在监督抽查中发现不合格农药产品,应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